京华时报讯:昨天,市供热办与气象部门、财政部门进行了本采暖季最后一次天气会商,会商确定:如无异常情况,本市将在3月15日(周六)24点准时停止供暖。
据了解,根据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,采暖期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,但也视天气情况进行调整,供暖最早不早于当年11月1日,停暖最晚不晚于次年3月31日。如果3月15日以后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℃,或是遭遇强降雪等极端天气,将延长供暖。
昨天,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预计3月15日到20日,本市平原地区最高气温14-16℃,最低气温2-5℃;日平均气温7-8℃,较常年(7.2℃)和去年(6.1℃)均偏高,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基本高于5℃,符合按时停暖的气象条件。
“这种情况下,就没必要延长供暖时间。”
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不排除意外情况,如果天气出现异常,气温持续走低,达到连续三天低于5℃,则会通知各供热企业延长供暖。
市热力集团表示,由于供热启动和停止都需要一个过程,即使停热,市民家中的暖气也不会马上凉下来,而是逐渐降温,居民不会感到明显的不适应。据其介绍,停暖将错峰进行,停暖面积以小时的进度向前推进。而每小时的停暖面积将按照不同地域、不同供热系统的特点,区别确定。
此外,本市医院、养老院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等特殊单位,停暖后仍可按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协议继续享受供热。下一步,将对这个采暖季中室温不达标的小区、住户进行管网检修,以确保下个采暖季的正常供热。
本供暖期,我公司一线检漏工程师累积节假日职守42天,应急查漏181次,管网普查892公里,为供暖单位累积减少失水约13600吨/天,我工程师为国家节能减排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供热结束后,我公司一线检漏工程师将轮休调整,充分调整好身体状态以迎接更大的工作挑战。